******有限公司宣纸原材料制备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稿)》(简称《论证报告》)。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排污口概况
******有限公司拟设置宣纸原材料制备系统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该入河排污口位于东经118.418386°,北纬30.555077°。排污口类型为扩建工业企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渠排放。
二、排放要求
该入河排污口排水经乌溪河汇入徽水河、青弋江,论证范围水功能区为徽水泾县保留区、青弋江灌区总干渠泾县农业饮用水源区,水质管理目标分别为Ⅲ类、Ⅱ~Ⅲ类。
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中“制浆企业”排水标准,排水执行《关于宣纸行业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228号)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该入河排污口排水主要污染物COD、NH3-N、TP、TN排放浓度限值分别为100毫克/升、12毫克/升、0.8毫克/升、15毫克/升。
该入河排污口排水量为69.69万吨/年,最大日排水量2456.64吨/天,主要污染物COD、NH3-N、TP、TN入河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9.7吨/年、8.36吨/年、0.56吨/年、10.45吨/年以内。
三、排水影响
经论证,该入河排污口正常排污未超出乌溪河纳污能力,不产生超标水域,能满足所在水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满足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标准要求,能保障水生态、河势稳定及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
四、其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4日-9月10日
联系电话: ******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