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教材仓库项目外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AHGX-******
招标方式:比选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7日
开标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教材仓库项目外线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枫丹白鹭·湖公馆A3幢303室
投标报价:139881.99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 标 ******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152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89号拓基C座2208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公示期:2025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函须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内上传word可编辑版和盖章原件扫描PDF版。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