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项目(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项目(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已由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项目(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州行审审字【2023】 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及区财政资金共同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项目(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2.1.2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厂院内。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项目(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改造现有池体3座,新建池体1座,改造进出水监测仪表间,新建进水阀门井1座,新建巴士计量槽1座,同步更换厂区配电、中控系统以及厂区内管线及老旧设备等。以上内容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为准。
2.1.4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工程完工。
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8 00:00至2024-05-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电话0318-******)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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