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有限公司高分子新型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有限公司高分子新型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高科技电子产业园A2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租赁郯城县李庄镇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A2栋1-3层的厂房,郯城县李庄镇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厂区呈长方形,租赁的厂房位于园区中东部。项目租赁3层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使用,一层车间由东向西布置两条生产线,依次为混料机、喷丝机、水池、沥水机、风干机、裁切机、模压机;二层车间设备为原辅材料库,车间东部为办公区;三层车间为产品库。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曲经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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