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40.00 分 (2)技术标:40.00 分 (3)商务标:15.00 分 (4)其他:5.0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行提供报价打分算法,如下,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算术平均值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评标基准价修正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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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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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直接求平均 | |||||||||||||||||||||||||||||
2.3.3(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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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 | |||||||||||||||||||||||||||||
2.3.3(4) | 其他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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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有限公司 |
地址: | 栖霞区燕子矶和燕路507号 | 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南大科学园协同创新大厦1楼 |
联系人: | 戴工 | 联系人: | 张长艳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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