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装置安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9月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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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水性涂料生产装置安全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郎溪县梅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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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新建1个丙类车间,对现有甲类车间相关生产老旧设备进行自动化和智能提升改造,采用DCS进行自动化控制;原料使用环境友好型甲基丙烯酸酯替代苯乙烯,引发剂使用偶氮二异丁腈替代过氧化二异丙苯;新建制冷装置,对现有聚合釜配套三级水冷技改为一级水冷+两级深冷,提高冷凝效率,对现有甲类车间废气处理装置提升为一级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提高废气处理效率;调整水性涂料产品种类,将现有5000t/a水性丙烯酸电泳涂料调整为1500t/a水性丙烯酸电泳涂料和3500t/a各类水性涂料,技改前后水性涂料总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设备清洗水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水、系统置换排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及表3限值和梅渚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喷淋水、地坪拖洗水参照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甲类车间水性丙烯酸电泳涂料生产过程中固体引发剂(偶氮二异丁氰)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混料槽投料口处集气罩收集后与水性丙烯酸电泳涂料和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及危废库废气共同送至车间集气总管,经一级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丙类车间水性通用色浆生产过程中投料粉尘经密闭粉料投料平台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涂料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按《报告书》要求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
固废:按分类收集、贮存,分质处置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