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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管式法EVA装置、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 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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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全国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全国
源发布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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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管式法EVA装置、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0万吨/年管式法EVA装置(含过氧化物库、包装及成品库房等)、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有限公司以《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五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215号)************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管式法EVA装置(含过氧化物库、包装及成品库房等)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

项目内容包括:30万吨/年管式法EVA主装置、过氧化物库、包装及成品库房:界区及装置管廊、压缩单元、聚合单元、挤压造粒单元、高压循环气处理单元、热水处理单元、引发剂配制及注入单元、引发剂处理单元、吸收制冷冰机单元、粒料处理及输送单元、变配电室、现场机柜间、闭路水单元、原辅料缓存单元、废气处理单元、高压氮气钢瓶框架、VA 精制/回收/干燥单元、汽车装卸单元、与本装置相关的中心控制室等工程;过氧化物库主要建、构筑物为:引发剂储存间(一)、引发剂储存间(二)、制冷冰机厂房、引发剂辅助厂房;包装及成品库房主要建、构筑物为成品库房、包装楼等。结构:新建过氧化物库包括引发剂储存、制冷冰机厂房、引发剂收集池等;新建包装及成品库房包括成品库房、包装楼。即30万吨/年管式法EVA装置设计文件的全部设计内容。

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压缩单元、聚合单元、挤压造粒单元、高压循环气处理单元、热水处理单元、引发剂配制及注入单元、引发剂处理单元、粒料处理及输送单元、变配电室、现场机柜间、装置管廊、与本装置相关的中心控制室等工程,即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设计文件的全部设计内容。

2.3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6月30日开工,2027年8月30日中交(含设计周期),其中30万吨/年管式法EVA装置中交时间2027年7月30日、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中交时间2027年8月30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30万吨/年管式法EVA装置(含过氧化物库、包装及成品库房等)、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由承包商负责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含桩基施工等全部工程施工。以及单机试车、预试车、中间交接及配合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资料归档、数字化交付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外方设计文件至少4套(原件)用于招标人归档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包、扩展工艺包、高压管道详细设计文件等。

与本工程有关的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范围:EVA装置强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项目 固定式压力容器 许可子项目 A3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 工业管道安装 许可子项目 GC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2.1.4应满足3.2.2资质要求,或承诺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3.2.2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 GC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和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 号)文件的规定。

3.2.2.3应满足3.2.1资质要求,或承诺施工分包商资质符合3.2.1要求。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31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2015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新建石油化工装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可以是联合体)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设计单位投标:

3.6.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新建LDPE/EVA装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2.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2.3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新建LDPE/EVA装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 化工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石油化工或机械专业)。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至少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至少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12.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3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方人员担任,联合体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资质及业绩要求按本方案要求执行。

3.13分包要求:

3.13.1 以设计资质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工程总承包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设计承包商。

3.13.2 以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工程总承包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施工承包商。

3.13.3 在符合3.13.1、3.13.2要求条件下,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工程项目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依法分包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商或设计承包商。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 2022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人员资质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涉及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经网上核实承包商状态“正常”,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http: //125.32.26.40:83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账号注册、项目报名、费用支付、申请文件编制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方式①电话:******14,语音提示后回复:电子招标平台;②关注“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微信服务号,直接发送需要咨询的问题,后台将在工作时间回复。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账号密码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陆需使用“验证码登陆”方式),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55月 22日9: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2,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5 月 23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开标仪式)。

5.4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的操作指南)。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银行办理。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          史春岩                                                                

联 系 人:   吴浩    马欣炎                                                                     

电    话:       0432-******           

电    话:   010-62065510、584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4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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