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黑君正合评报字【2025】第0005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标的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土地出租协议》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6、标的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土地出租协议》约定进行支付。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出租明细),具体缴纳时间及其他事项详询出租方联系人。
7、根据出租方提供的材料显示:
①承租方需按土地证规定用途合法使用土地,必须严格按照本说明及《土地出租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禁止擅自将土地用于以下行为:
违反土地规划用途;
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制毒、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采砂等);
转租、分租或以其他形式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如需转租,需提前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
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协议自动解除,租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将提前通知承租方,无条件终止协议。
②证载用途为其他交通,实际用途为耕地;宗地灌溉及排水条件可以基本满足,水电已接通,进入宗地的道路为土路,距离哈尔滨东站距离约13公里,待估宗地周边多为耕地,可种植玉米等农作物;宗地面积较大,地形不平整,坡度较大,形状不规则,只能采用简单机械化操作,宗地有效土层厚度为60~100CM,土地肥力一般。
③土地位于山坡陡峭地形,并且地下铺设了煤气管道,无法实现机械耕种,现处于半限制状态。
本次租赁的标的是否可使用机械化操作,承租方需咨询出租联系人,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了解机械化操作事宜。
8、本次出租标的涉及评估费用为1500元,评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办理成交手续之前将涉及的评估费用缴纳到评估公司指定账户内。
9、相关及其他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土地出租协议》为准。
10、本项目可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并通过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显示缴纳成功以开具的电子保函为准,具体详情请见《电子保函办理指南》。保函无法转成交价款,成交后,请交齐全部成交价款。请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的意向方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注意各开函机构开函时间,以免因未成功开具保函,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电子保函办理指南》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下载。
************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 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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