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尼日河越西县普雄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一期)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尼日河越西县普雄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凉发改农经【2024】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越西县水利站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业主多渠道筹集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越西县水利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凉发改农经【2024】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越西县普雄镇与贡莫镇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3.19千米,右岸新建提防2段长2380.35米,两岸整治提防2段长1607.18米;左岸新建护岸2段长2319.97 米。
计划工期:244日历天。
标段划分:施工 1个 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一个水利水电项目业绩(正在施工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提供中标 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正在施工的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定时间为准,已完工的项目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9月03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登录四川建设网(******/),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9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水利局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156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越西县水利站
地 址: 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新大街南段15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叶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1单元12楼1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2025年09月02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8-513400-04-01-491037
相关资料下载:尼日河越西县普雄镇段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