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有限公司 受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委托,对 宝山区2025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2025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2、采购编号:NXC2025-94
3、预算金额:62.30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设立本区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报告(查询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截图。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6月19日~2025 年6月25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07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6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7月10日10时0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07室。
3、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7月10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0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人民政府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2号
采购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07室
联系人:韩熙强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