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MYS-CG25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州市大井镇洋河桥改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石曹村委会福地角村128号201房,更正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石曹村委会福地角村128号201房,更正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更正内容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
原公告为:1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30%做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60%,支付比例60%,按监理及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后,按合同金额支付进度款60%,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7%,支付比例7%,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4期:支付比例3%,支付比例3%,3%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现修改为:
1期:支付比例30%,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30%做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按监理及发包人审定的支付该月完成的工程价款的 80%进行支付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0%,当累计付款至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17%,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7%。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4期:支付比例3%,3%余款在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内容3:
原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二 须知前附表15点: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现修改为: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本项目类型为工程招标,详见附件;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并补充上传《累进法收费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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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高州市高凉东路6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石曹村委会福地角村128号201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军豪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6日
相关附件: 大井洋河桥磋商文件.zip 三级清单(挂网).zip 洋河桥代理协议.pdf 累进法收费标准.docx 洋河桥代理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