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储存过程产生的异味,上料、混料、筛分、粉碎、料仓进出料、捏合、输送工序粉尘,烘干炉废气,炭化过程废气,炭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油烟。 原料储存过程产生的异味:生产车间原料区单独密闭,异味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上料、混料、筛分、粉碎、料仓进出料、捏合、输送工序粉尘:生产车间密闭,皮带机全密闭,上料斗上料口设置集气罩,混料机、筛分机、粉碎机、料仓进料口、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捏合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烘干炉废气:安装低氮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炭化过程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进入燃烧器燃烧+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炭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安装低氮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通过3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604—2018)小型规模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容积2m3)+化粪池(容积5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肥田,不外排; 脱硫废水经循环池(容积50m3)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容积10m3)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混料机、筛分机、粉碎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脱硫石膏、沉淀池沉渣)、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 项目设置1座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座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