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海镇安中东路道路工程
补充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安海镇安中东路道路工程(招标编号:晋政施招******017)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条款投标保证金中的“晋政施招2025”均修改为:“晋政施招******017”。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第3节(三)文明施工要求中的:“《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修改为:“《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第①条内容修改为:场内的接驳、管、线铺设、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向有关部门及时缴交费用,逾期不交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代为缴交,并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场内的电讯线路和供应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联系和解决,发包人提供协助。
四、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第2节“投标须知”及其附件,本项目“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
五、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