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汕头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汕头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服务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拟采购稽核查中介机
************事务所、专业信用评估机构4家;专业检验、检测、鉴定、认证机构及其他对被委托事项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且可以对外出具报告、证书和相关资料的中介机构4家),协助我关进行稽核查相关服务。详见附件1《海关委托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收费标准》。
五、时限要求:
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六、预算金额:70000.00元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
详见附件2《2024年度汕头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中介机构”,包括
************事务所、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和专业检验、检测、鉴定、认证机构及其他对被委托事项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且可以对外出具报告、证书和相关资料的中介机构。
2、依法成立3年以上。
3、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开展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4、具备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具的近3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的证明材料,或者获得中国
******委员会认可。
5、服务区域:包括汕头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潮州市。
6、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向海关稽核查提供服务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上述条件并经海关认可。
7、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
******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梁同志;联系电话:
******。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
附件1:海关委托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收费标准.doc附件2:2024年度汕头海关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服务项目评分标准.xls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doc******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