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F-ZB-2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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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5、9号线车辆场段供热系统热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地铁5、9号线车辆场段供热系统热源服务项目,范围主要包含天津地铁5号线双街停车场建筑面积62754㎡,天津地铁9号线胡家园车辆段建筑面积74968.8㎡,9号线新立停车场建筑面积14915㎡,拟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原有锅炉热源方式进行供热。在服务期限内涉及到的施工、建设、维护、改造、应急处置、故障维修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5、9号线车辆场段供热系统热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5、9号线车辆场段供热系统热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天津地铁5、9号线车辆场段供热系统热源服务项目,范围主要包含天津地铁5号线双街停车场建筑面积62754㎡,天津地铁9号线胡家园车辆段建筑面积74968.8㎡,9号线新立停车场建筑面积14915㎡,拟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原有锅炉热源方式进行供热。在服务期限内涉及到的施工、建设、维护、改造、应急处置、故障维修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计划服务周期:总服务期限为15年(2025年11月1日至2040年3月31日)。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8日。
4、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集团官网(******)。
5、本项目的招标监督部门为:
投标人************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张瑜,电话:******,受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铭隆大厦2号楼15层。
八、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张瑜,电话:******,受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铭隆大厦2号楼15层。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铭隆大厦2号楼15层
联系人:张瑜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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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集团大楼1508
联系人:刘冰、冯培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