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实施的四季青镇西郊机场周边及沿线(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5〕7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四季青镇西郊机场周边及沿线(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土地用途:******幼儿园用地、社会停车******消防设施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排水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商业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铁道西路和巨山南街,南至永引河引水渠北路,西至小府路,北至西平庄北街(详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为海淀区四季青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面积为32.0209公顷(480.32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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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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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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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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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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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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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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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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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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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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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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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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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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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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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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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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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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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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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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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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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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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仓储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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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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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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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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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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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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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依据《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相关规定,本次征收海淀区四季青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在区片为海淀区I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8万元/亩,共计人民币42267.588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该******************有限公司青苗,按照相关签订协议约定进行补偿。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5〕71******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