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35kV供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225号(项目代码:2112-330400-04-01-42008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35kV供电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嘉兴市。
2.2建设规模: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位于钱塘江河口北岸的海宁市丁桥镇,起自宁袁塘以南,通过盾构隧洞方式下穿海塘,终至钱塘江,全长2.40公里。其中:
(1)水利部分:新建麻泾港泵站,设计流量 150 立方米每秒,备用 30 立方米每秒;新建出水盾构隧洞,长度 2.4 公里,开挖洞径 11.3 米,衬后洞径 9.1 米,以及进水竖井、检修控制闸、出水竖井、出水口等;新建管理用房 3260 平方米。
(2)非水利部分:管理区景观绿化约 11115 平方米。
工程等别为Ⅰ等。麻泾港泵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1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300 年一遇;进水竖井、盾构隧洞、检修控制闸、出水竖井及出水口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1 级,设计潮水标准为 300 年一遇;引河护岸建筑物级别为3 级。
本次招标为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工程项目的配套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如下:
一、新建1座35kV变电站建设规模如下:
(1)35kV******消防砂箱、事故油池、场区道路、所区下上水道;楼层数为三层,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消防水池;
(2)主变容量:31.5MVA主变2台,电压变比35/10.5kV;
(3)35kV:35kV进线2回,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二、35kV供电线路
本工程拟建设进线2回,均来自220kV系统潮乡变,35kV母线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供电线路路径起于电力部门指定的220kv潮乡变35kv接入点,止于麻泾港泵站变电站35kv变压器。本期投产时即为终期规模。采用电缆形式进出线;
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约4.5km,双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约2.55km,新建双回路电缆土建约2.36km。架空导线采用JL3/G1A-240/30,电缆选用ZC-YJV-26/35kV-1*400mm2型单芯电缆。
本次招标项目概算建安费约 5993万元。
2.3招标范围: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35kV供电工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土建、机电、安装等全部工程)的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监理、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2.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35kV供电工程通过验收备案、结算审计全部完成及其缺陷责任保修期满。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需承担电力监理任务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6)不允许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电力工程监理等两项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3.3 投标人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业绩):
(1)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交、完)工验收证书(或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交、完)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电力部门的通电凭证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35KV及以上电力工程监理内容业绩。
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竣(交、完)工验收证书(或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竣(交、完)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电力部门的通电凭证;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供电部门的批复或项目的政府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备注:
1)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对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做要求;
2)本项目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3.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向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登记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3 未取得“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免费注册”进行操作。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网址:******/ZL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 12 月 18 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 12 月 19 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补遗书(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发布),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址:******/ZLTPBidder/memberLogi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 月 6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详见开标室公告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
6******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
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以本项目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
******银行嘉兴市分行
6.4其他: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a.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b.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c.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d.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e.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hejiangnew/index.html)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监督机构
监 督 机 ******水利局
地 ******街道吉水路303号
联 系 电 话:057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0573-******
地 ******街道吉水路303号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晓伟、黄雪航
电 话:0571-******/******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海华嘉联华铭座15楼
2025年 12 月 16 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