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 江安县阳春镇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产业提档升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江安县阳春镇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产业提档升级项目************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江安县乡村振兴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乡振函【2025】29号 )的******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江安县阳春镇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产业提档升级项目。2.1.2建设地点:江安县阳春镇金江村及踏水桥村实施。2.1.3建设规模:1.金江村实施土地整治约500亩;新建硬化产业路1380米、厚0.15米、宽3.5米;硬化产业路1200米、厚0.15米、宽3.5米;原水渠整治500米;新建排灌渠1300米,新建给水管网5000米,安装采购电力设施设备(含变压器1台)和养虾供氧设备50套及配套设施。2.踏水桥村实施土地整治约240亩;新建泥结石产业路600米,宽3.5米,路基调平和片石基层、碎石面层;新建泥结碎石产业路950米,宽2米;新建泥结石路面转运场500平方米;新建蓄水池100立方米、50立方米各1座;安装灌溉管网管径110主管800米、管径50支管1000米;备用应急电源及配套软管等设备。 3.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须吸纳以阳春镇及金江村、踏水桥村为主的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并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给当地群众。吸纳阳春镇及金江村、踏水桥村为主的群众务工人数不低于63人(其中脱贫群众不低于21人),向阳春镇及姜庙村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63.5万元(其中脱贫群众报酬不低于30%)。以上内容最终以设计预算为准;。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2.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招标)(招标)江安县阳春镇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产业提档升级项目.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