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DZB-2025-148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高新区未来产业创新园(一期)人才公寓北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费用约15950万元,建设规模:GX04-02-35地块,项目占地约18亩,总建筑面积约3.06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万㎡,地下建筑面积0.96万㎡,共3栋公寓,其中2#号建筑高度为52.60m,层高为3.2m,层数为16层,建设地点:位于东至冬青路,南至陈渡界北二河,西至陈郎桥江沿河绿地,北至扬帆路。
1.2招标范围:本项目7台电梯,包括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1.3招标控制价:****** 元(含税价)。
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期:同批次工期12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60日历天,安装期60日历天;或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批次交货及安装),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招标人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
1.7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招标人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制造。
2.2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涵盖本项目要求,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2.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2.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2.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3.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09:00至2025年9月2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五、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5.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4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
六、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
八、其他注意事项: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
联系人:郭工
******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王宇、秦晓豫、郑梦燕、屠世侠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