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各关押点车行通道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F-A******
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各关押点车行通道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5500
最高限价(元):3795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55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关押点车行通道维修改造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70个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企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如为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男性)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响应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安全员要求为男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要求提供与其他响应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
3.5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中层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本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响应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本项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纪检科投诉(联系电话:0570-******)。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其他事项: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响应人应在投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响应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响应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人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响应人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塔山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云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夏珍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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