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澄江路车辆段(建设河以西)地块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东至建设河,南至六磊塘,西靠车******有限公司、上海爱国冷轧厂(金属制品公司)、玻璃制品公司、装潢公司、建材公司、建材堆场、宅基地、农田、地表水体、澄江公园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等。地块规划用做商业服务用地(C2)、商务办公用地(C8)、基础教育设施用地(Rs)、公交场站用地(S4)、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Rc)、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和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混合用地,从严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第二阶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布设61个土壤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31个地下水监测井(含1个对照点)。共送检土壤样品233个(含207个土壤样品、3个土壤对照样、23个土壤平行样品)、地下水样品35个(含30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下水对照样和4个地下水平行样品)、8个设备淋洗样、9个全程序空白样品和9个运输空白样品。根据地块内污染物识别情况,本项目检测因子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45项必测因子(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和其他检测因子20项(重金属4项、挥发性有机物4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0项、石油烃(C10-C40)和氰化物)、标准外检测因子硼和氟化物。
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7.21~9.22,偏碱性;地块内土壤样品中10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指标有检出,但检测结果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因子检测结果低于实验室检出限。标准外检测因子硼和氟化物检测结果均未超出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敏感用地风控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6.3-8.7;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9种重金属(砷、镉、铜、铅、镍、锑、铍、钴、钒)、4种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乙烷、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硼、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指标有检出,但检测结果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因子检测结果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无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可进入下一步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