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000002
二、合同名称:******检察院便携计算机及基础软件项目销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检察院便携计算机及基础软件项目
五、合同主体
******检察院
联系方式:******668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福通小区11号楼3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便携计算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华为擎云L540-031
主要标的数量:20
主要标的单价:6500
合同金额:17.0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cgfs009
七、验收日期:2025-07-31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杨俊 任磊 刘琪 马玲艳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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