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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采购(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第二次)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医院设备采购(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项目业主为******医院,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采购内容
设备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台 |
1 |
270000 |
单位自筹 |
1. 具体内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HIS/LIS接口安装(若需要)、计量检测(若需要)等,直至通过采购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免费维保等全部工作。 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3.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厂商对投标产品的直接授权证明。
(三)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投标(比选参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
1. 凡愿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在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3日(9:00-17:30,北京时间),将授权委托书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报名单位。未领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注:报名资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人以邮件的形式提问,提问时间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17:30(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疑问。
3.比选人于2025年6月17日12:0******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澄清或修改。
4.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5年6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比选******银行网点位置),可见开标当日开标厅指示牌。
6.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医院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43号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