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林湾”生态循环综合体项目—更正采购公告
******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穗林湾”生态循环综合体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穗林湾”生态循环综合体项目 
2.项目编号:金业漳采字(2025)071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0548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0548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穗林湾”生态循环综合体项目  | 1  | 905481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穗林湾”生态循环综合体项目   | 项  | 元  | 905481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详见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如有公布新的品目清单,按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有公布新的品目清单,按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开标当日,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②福建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5〕4号)执行;③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 
特定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且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街道和平中路497号4楼408室]。方式:邮箱或线下报名。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有限公司******街道和平中路497号4楼40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10.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10.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有限公司******街道和平中路497号4楼402室]。供应商①委托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并提供报名收据;②委托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并提供报名收据;③本项目响应文件由其他人员送达的招标人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装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lailu=******。
******委员会
地址:漳平市西园镇遂林村106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街道和平中路497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