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项目室外工程-庭院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碎石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11828
******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医院项目室外工程-庭院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医院项目室外工程-庭院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碎石采购
2.交货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区保健路148号
3.招标控制价:5,135,200.00元(含运费、装卸车费)
4.交货时间:2025年10月05日-2026年08月31日(实际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采购内容:碎石采购
序号 | 清单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参数 | 执行标准 | 验收标准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控制价(元)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税率(%)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180厚水泥(6%)稳定碎石 | 厚度:180mm(设计厚度)水泥掺量:6%碎石:级配碎石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6%(按干料质量计)。碎石:采用骨架密实型级配。水:饮用水或符合要求的非饮用水,不含有害物质。 |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 立方米 | 226.60 | 226.60 | 7,500.000 | 1,699,500.00 | 1,699,500.00 | 1.00 | 庭院道路基层 | 名称:180厚水泥(6%)稳定碎石 |
2 | 180厚水泥(4%)稳定碎石 | 厚度:180mm(设计厚度)水泥掺量:4%碎石:级配碎石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采用32.5级或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4%(按干料质量计)。碎石:采用骨架密实型级配。水:饮用水或符合要求的非饮用水,不含有害物质。 |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 立方米 | 214.20 | 214.20 | 9,500.000 | 2,034,900.00 | 2,034,900.00 | 1.00 | 庭院道路基层 | 名称:180厚水泥(4%)稳定碎石 |
3 | 200厚天然级配砂砾石 | 厚度:200mm(设计厚度)天然级配砂砾石 | 天然级配砂砾石 | 级配碎石:每吨最佳含水率为5%,粒径配比:0-5mm约为430kg/t占比43%;10-20mm约为230kg/t占比23%;16-31.5mm约为140kg/t占比14%;20-40mm约为200kg/t占比20% |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 立方米 | 164.80 | 164.80 | 8,500.000 | 1,400,800.00 | 1,400,800.00 | 1.00 | 庭院道路基层 | 名称:200厚天然级配砂砾石/备注级配碎石:每吨最佳含水率为5%,粒径配比:0-5mm约为430kg/t占比 43%;10-20mm约为230kg/t占比 23%;16-31.5mm约为140kg/t占比 14%;20-40mm约为200kg/t占比20% |
合计 | 5,135,200.00 | 5,135,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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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付款方式:按月实际供货量60%,年底支付至85%,尾款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支付。(实际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名时需将以上(1)-(5)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加盖好公章后形成PDF(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3.招标文件费缴纳事宜:
(1)文件费: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形式:电汇)售后不退;
(2)文件费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帐号:************9
******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
注: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汇款用途(文件费),汇款后须将汇款凭证上传睿采网后可下载采购文件获取说明。根据采购文件获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费缴纳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6日00时00分
文件费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16时30分。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五、供应商投标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号华东大厦B栋23层5号)。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文件上传至睿采网智慧采购平台(******/),并完成平台所有流程。同时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评审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号华东大厦B栋23层5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
5.线下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2.供应商提问、质疑以及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
六、其他
1.本次招标报价一经中标确认,在本次合同履约期间,价格不予调整;
2.当采购人实际需求不足招标预估金额时,中标人不得以需求不足向采购人进行索偿。
注:报名成功且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投标截止时间,报名成功且递交保证金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3. 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的识别与处理:在采购项目开展过程中,不同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提交的;不同意向供应商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经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工商备案信息、第三方商业查询软件等手段证明存在关联关系的;所涉及供应商参与的当前采购项目按照响应否决处理,后续不得同时参与采购项目,且该行为会被记录在案并上报至公司上级单位。
4.声明:本项目中标单位将与需求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号5层1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号华东大厦B栋23层5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监督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根据《关于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10日起,睿采网平台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自主缴纳,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睿采网平台账户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11828)。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 CG-******-11828)。
(4)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补充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 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三)如此之外,中标供应商仍需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进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