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南临龙岗大道,东临******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未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房屋权利人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现场公示:
******办事处;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项目现场,地址:龙岗
******街道龙岗大道(坪地段)3005号-1。
2.网上公示:政府网站
3.媒体公示:深圳侨报
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起15个自然日,即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
三、意见反馈
******************办公室 。
四、相关附件
******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未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房屋权利人认定结果公示表;
******街道中心社区新兴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
特此公示。
******办事处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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