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眼科光学生物测量仪1台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t******眼科仪器眼轴长测量仪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三、技术规格:
1、测量眼球生物参数:如眼轴长度、角膜曲率、前房深度、白-白(角膜直径)、晶体厚度、中央角膜厚度、瞳孔直径、视轴偏心率等,并计算人工晶体度数,用于人工晶体植入术及儿童屈光档案的建立。
2、眼轴长测量光源:可调节激光。
3、眼轴长测量光源波长:1035nm-1077nm。
4、单次测量时间(脉冲持续时间):≤0.5s。
5、最大输出功率小于1.67mW。
6、固视灯光源:LED,≥660nm,输出功率<1 μW。
7、角膜曲率测量光源:LED,≥950nm。
8、白到白测量光源:LED,≥880nm。
9、巩膜图像绿色照明光源:LED,≥520nm。
10、眼轴长度AL:14-38mm(有特殊眼测量模式,如硅油填充眼、无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眼),精度0.01mm。
11、角膜曲率半径K1/K2:5-11mm,精度≤0.01mm。
12、前房深度ACD/iACD:0.7-8mm,精度≤0.01mm。
13、白-白角膜直径WTW:8.3-16mm,精度≤0.1mm。
14、晶体厚度LT:1-10mm(晶状体眼)0.13-2.5mm(人工晶状体眼),精度0.01mm。
15、中央角膜厚度CCT:0.2-1.2mm,≤精度1μm。
16、瞳孔直径P:1.5-9.8mm,≤精度0.1mm。
17、视轴中心点(Px, Py; Ix, Iy)。
18、眼轴长度:≤9μm。
19、角膜曲率:0.07D,柱镜度数?> 0.75 D 轴向4.5°"。
20、前房深度:≤10μm。
21、白-白角膜直径:≤90μm。
22、晶体厚度:≤19μm。
23、中央角膜厚度:≤2μm。
24、测量原理:扫频OCT测量技术。
25、可视化测量,可呈现角膜顶点至视网膜层的OCT全程图像。
26、固视确认功能,具备视网膜断层扫描影像。
▲27、角膜曲率测量:远心光学技术。(提供佐证)
28、测量方式:非接触式。
29、测量模式可自动/手动测量切换。
30、左右眼识别方式:自动识别。
31、可测眼睛:正常眼,硅油眼,无晶体眼和人工晶体眼,角膜屈光手术后眼,有晶体人工晶体眼。
▲32、全面的五代计算公式:Barrett?Universal?Ⅱ,Barrett?Toric。(提供佐证)
33、全面的四代计算公式:?Haigis?Suite,?Hoffer?Q,?Holladay?2,?SRK/T?。
34、角膜屈光术后:Haigis-L公式法,角膜屈光手术后历史资料法(特定的针对LASIK/PRK/LASEK术后人工晶体度数计算)。
35、散光晶体计算:Haigis-T公式法,可在测量机器上直计算散光矫正型人工晶状体的球镜和柱镜度数。
36、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度数计算。
37、光学人工晶体常数数据库(IOLCon)。
38、个性化光学人工晶体常数优化功能。
▲39、具有“红绿灯”信号指示最佳的测量状态,位置和结果,避免人为误差。(提供佐证)
40、具备超过300款常见晶体优化A常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一次性交货。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运输费、装卸及现场搬运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产品货物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前存在的损毁、灭失、脏污的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3中标人需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其因此产生的任何赔偿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保证为全新原装出厂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2.4中标人产品到场后,采购人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产品数量、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符。产品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视为虚假投标,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所投产品生产日期/出厂日期均不能超过半年,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2 质保期2年(提供质保承诺函)。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修和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
3.3.售后服务
3.3.1设备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3.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制造商设有电话(响应文件中须注明)。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仪器故障能在2小时内响应,48小时解决故障。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进行。
3.3.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接到业主通知后1小时内送达所需备品备件,且有专职的技术售后工程师负责支持安装、调试及维修维护(提供工程师联系方式和制造商资质证明)。
3.3.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包括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日的,中标人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4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三次相同故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如需更换新机的,质保期从更换新机起重新计算。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损失,采购人并向相关部门上报不良事件报告。
3.3.6质保期内所有的质量问题、备品备件、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更换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4.培训
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操作人员的外出培训或现场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六、验收标准:
******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1-2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和设备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完成所有的安装、检测、验收、维护及保养。
2、投标人报价时如出现缺漏项情况,视为投标人承诺该项无偿提供服务。
★3******医院信息系统,终身提供对接所需要的设备端口、接口文档参数、设备配套软件安装包及配******医院内网络接入或接口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所投产品或设备生产日期/出厂日期距交货期均不能超过6个月,设备使用年限≥8年(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含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所投设备的应详细列明投标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同时还须包括设备说明书或设备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设备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详细的交货时所配文件清单、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7、提供设备标准配置清单,涉及耗材及易损件提供清单分项报价。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因投标人未踏勘现场导致项目出现漏项、缺项情况的,均视为投标人无偿提供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