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第一标段(包):镇宁自治县2019年东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 -中标供应商(1家)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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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ADAFR4A2W | ******有限公司 | 下浮率 | 26 % |
下浮26% |
镇宁自治县2019年东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建设局委托******有限公司招标的镇宁自治县2019年东门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于2025年8月26日在******有限公司******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DAFR4A2W。
投标报价:下浮26%。
第二******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A6E8BDT4N。
投标报价:下浮24%。
第三******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D。
投标报价:下浮22.5%。
公示期至2025年8月2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渠道和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单位:******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