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洗涤、理发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价项目******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洗涤、理发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GDDSXDQY******(采购编号),项目需求单位(部门)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洗涤、理发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估算: (含税)188.00 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
(三)项目地点:韶关市县(区)。
(四)项目类别:物资类。
(五)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 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述:******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洗涤、理发物资采购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提供所需洗涤、理发物资。
(三)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
标包号 | ?最大中标数量(个) □最大中标比例(%)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最高费率(%)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1 | ******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洗涤、理发物资采购项目 | 188.00 | <9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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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五)报价方式及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采取报费率方式报价:投标费率数<95%。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95%)以下(不含本身),但投标费率在 85%以下(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报价要求:报价应含税,含供应商生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等相关费用。
3、本项目需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项目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需求单位在任何情况下无法预计也无法向成交供应商保证业务量及采购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实结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进行报价。
(六)结算方式: 按月据实结算 。
1、订单涤物、理发资在采购清单内的,结算价=∑含税最高上限单价×实际采购数量×成交费率,结算价应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订单洗涤、理发物资不在采购清单内的,结算价=∑市场价(税后价)×实际采购数量×成交费率,结算价应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市场价=参考京东商城自营店或直营店(******/b)或南网商城(******/)或相同规格型号且同一生产厂家产品的价格。若不同平台均有同一产品,则选取价格低者作为市场价参考。
3、每月5号前,成交供应商向需求单位提交上个月采购结算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汇总表等),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当月应付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收到发票后于4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银行转账(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八)质量及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质量标准。
(2)禁止成交供应商提供“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或临期产品,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产品,如发现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作,并向成交供应商追究经济赔偿。
(3)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不得超出产品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
(4)产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具备防潮、防漏、防晒等功能。标签清晰标注产品名称、规格、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5)品牌产品提供便捷的真伪查询服务,确保每一件产品都是真品。
2、服务要求
(1)在接到订单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紧急订单需在1小时内响应并协商配送时间,确保客户洗涤工作不受影响。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订单品牌、规格要求送货,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订单要求保质保量准时送达,需求单位有权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指定的时间供货到指定地点,累计达到三次,需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需求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该三批次采购金额的20%向其收取违约金。
(3)产品配送至需求单位指定的所有地点,包括韶关市区门店及各县城门店等,且不得额外收取偏远地区配送费用。
(4)对于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或与订单不符的产品,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办理退换货,承担往返运费,并及时补货。
(5)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为需求单位提供洗涤技术咨询,如针对不同织物材质推荐合适的洗涤产品及用量、指导解决洗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褪色、发硬等),可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指导等方式提供服务。
(6)合同期内,若需求单位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00% 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合同。
(7)合同期满时,若需求单位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00%的,按期终止合同。若需求单位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00%,可视情况延长该供应商的合同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00%时立即终止合同。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00%的,自动终止合同。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网省电力行业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csg.com.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
3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4 | 投标人在网省电力行业及大舜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
5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6 |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07月24日至07月27日17时00分00秒前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15时00分00秒的截止报价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
<1>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报价等业务。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响应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活动。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助手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可在平台网站界面******服务中心-下载中心”《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助手安装包及安装使用说明》下载查阅)。
<2>温馨提示: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否决报价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报价文件。
<1>与其他报价人下载采购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报价人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
5. 报价文件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文件和填报价格,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需将报价文件按要求寄给采购人。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价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7时00分00秒。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6.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询价公告在及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118号
联系人:邓工,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工,电话:0751-******
8. 异议
******服务中心
联系人:甘工,电话:0751-8158749
******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
电子邮箱:******
采购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