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2026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技术服务 JSZC-320591-SZCH-C2025-009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10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CH-C2025-0095
项目名称:2025-2026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14,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在建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第三方机******委员会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园区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包括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和第三方质量技术服务,其中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的范围为园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文件的在建在监建筑工程和市政(水利)工程;第三方质量技术服务范围为园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文件的在建在监住宅类房产开发工程,包括一般商品住宅和政策性安置房项目。项目数量是动态的,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范围内所有园区行政区域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文件的在建在监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均包含在本合同安全技术服务范围内,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范围内所有园区行政区域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文件的在建在监住宅类房产开发项目均包含在本合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范围内,乙方不得以后续项目过多拒绝提供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标准。
最近3年开竣工项目数量和面积见下表,仅供参考:
苏州工业园区2022-2024项目数量统计 |
年度 | 房屋建筑(含二次装修) | 市政 |
工程个数 | 建筑面积(万m2) | 工程个数 | 工程造价(亿元) |
竣工项目 | 新开工项目 | 竣工 项目 | 新开工项目 | 竣工项目 | 新开工项目 | 竣工 项目 | 新开工项目 |
2022 | 557 | 596 | 568.34 | 992.29 | 25 | 35 | 9.9500 | 20.0949 |
2023 | 489 | 546 | 623.95 | 972.64 | 32 | 41 | 49.3408 | 30.2291 |
2024 | 485 | 481 | 831.23 | 721.73 | 35 | 40 | 18.4874 | 22.7744 |
2、技术服务内容
园区建设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分为线下和非接触两种形式。
线下技术服务:
(1)机制制度。由委托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带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委托协议开展。建立隐患排查追踪整改制度、定期总结制度、技术服务人员廉政制度等。通过技术服务查找问题、提出问题、跟踪整改问题形成PDCA循环,帮助项目实现过程精品。技术服务单位在技术服务时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需要整改的,告知委托单位,整改指令应由委托单位开具。
(2)实体安全。跟随委托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依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建厅(2018)378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江苏省安全文明标准******消防安全进行技术服务。聚焦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和施工工艺(如危大工程、临边洞口、临时用电、小型二次装修改造项目等),并整理汇总服务情况。技术服务方派人参加委托单位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时,需安排专人进行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实体技术服务,塔吊爬塔技术服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0台次,施工升降机技术服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5台次,或按委托单位要求频次进行。
(3)工程质量。技术服务范围为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在建在监住宅类房产开发工程,跟随委托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现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质安站相关通知等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技术服务和抽测并******消防分部施工阶段中关键环节(如:防水施工细部节点构造做法、蓄水试验、外幕墙(外保温)封板验收、外墙饰面施工、室内采暖隐蔽、卫生间给排水隐蔽、精装修封板前隐蔽工程验收等)现场查看,结合施工记录、验收资料、材料进场记录,关注工程施工实际完成情况,如材料使用、节点构造、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情况等,通过试验、检测等多种手段发现施工过程违规行为和质量隐患(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情况等内容)。质量技术服务具体频次及内容按委托单位要求进行。
(4)参建单位责任落实。技术服务关注五方责任主体履职行为,聚焦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质检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质量验收情况以及劳务企业信息归集情况。
(5)工程资料。技术服务关注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资料。聚焦工程项目部质量安全体系建立情况,施工方案(特别是危大工程)制定、审批、评审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情况;质量控制资料,如材料、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情况等;
(6)其他。完成委托单位布置的数据统计、资料整理、信息联络等工作,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应快速响应(1小时内),服从相关工作安排。
(7)成果要求。根据技术服务结果形成报告,包括日报、月报和半年报等定期报告。报告应总结各项目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并配图片,提出整改完善的建议。
非接触技术服务:
(1)无人机巡飞。熟练操作无人机,按计划对委托单位指定工地或区域进行高空、大范围巡飞,重点关注文明施工、材料堆放、一带一帽、建筑立面防护等,对巡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清晰拍照/录像取证;节假日、特殊时期或紧急情况下按委托单位要求开展巡飞;定期汇总形成巡飞报告,跟踪巡飞发现问题整改并做好巡飞数据储存;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8个项目的巡飞。
(2)智慧工地线上技术服务。对接入智慧工地平台的项目进行线上技术服务,重点关注大型设备运行状态、关键人员在岗履职、扬尘噪音实时数据、视频监控异常等;建立“线上预警-线下核实”机制。对平台告警和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初步核实、截图/录屏取证,按重要程度分级并推送给委托单位组织后续复查,形成完整的数据闭环;节假日、特殊时期或紧急情况下按委托单位要求开展线上技术服务;定期汇总形成线上服务报告;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20个项目的线上技术服务。
(3)承担委托单位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应快速响应(1小时内),服从相关工作安排。
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人员和设施要求:
1、磋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服务人员数量和资质要求不低于下表要求,技术服务人员必须专职固定。成员信息须报至采购人审核、备案。不得擅自变更。技术服务人员每周到岗技术服务履职时间不少于5天。
《人员资格基本要求表》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具有工程类相关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线下技术服务组员 | 6名 | 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或工程类相关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非接触技术服务组员 | 4名 | 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或工程类相关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辅助人员 | 1名 | 工程类相关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注: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内提供满足上表要求的《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并提供对应的符合要求的人员资格、职称证书以及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线下技术服务人员配合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划分的四个功能区科室和市政科、总工科进行工作。
3、技术服务单位的交通应自己解决,严禁要求服务对象提供。成交人应配备5辆用车,用于技术服务工作,同时配合用于采购人的工地检查工作。车辆的使用、维保及保险等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响应文件内提供《本项目配备车辆情况表》(格式自拟),如为自有或租赁的须提供行驶证或租赁合同;如承诺在成交后配备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成交人应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技术服务人员具备识别危险源的能力,规避危险源,保障自身安全;并为每位技术服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现场如技术服务人员违规操作、未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成交人承担因自身违章和过失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四)服务要求及考核:
1、乙方更换工作人员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人员是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即使甲方同意更换人员,乙方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扣减服务款项50000元。
2、技术服务人员不在岗、工作开展不及时不到位的,每发生一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同时该技术服务人员视为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更换技术服务人员,更换人员资质不低于原人员要求,并按照以下标准扣减服务款项: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扣减服务款项50000元,每更换一次其他人员,扣减服务款项10000元。拒不更换人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
3、非接触技术服务频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每少1次扣减服务款项2000元。未尽服务职责,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经发现,每次扣减4000元服务费。发现3次及以上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情况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
4、技术服务人员应提交廉政承诺,确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利用职权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包括无偿使用被服务对象提供的工作、生活、娱乐设施等或参加被服务对象宴请的或接受被服务对象有价证券及现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开除相关人员,每发现一次扣减服务费50000元并责成退还等价现金,如涉嫌违法犯罪的,甲方将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
5、技术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拒不服从的,每次扣减服务费5000元,3次及以上不服从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
6、甲方不定期组织抽查技术服务成效,对于明显安全隐患但技术服务人员没有发现的,视为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并按照第2条相关规定扣除服务款项。发现3次及以上不称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未支付服务款项不再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11-1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地-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改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4、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5、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8、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线上参加开标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10、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0519-******、******、******
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
联系人:浦心宇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
联系人:高凡、刘琦、周文娴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凡、刘琦、周文娴
电话:0512-******
附件:JSZC-320591-SZCH-C2025-009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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