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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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第三次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鹿颈路6号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在原厂址进行改扩建,无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从事LED光电器件、背光灯条、MiniCOB显示器件和Mini直显器件的生产,改扩建后年产LED光电器件191.64亿颗/年、背光灯条301.2百万片/年、MiniCOB显示器件304万pcs/年、Mini直显器件532.16百万点/年。新增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新增劳动定员50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浓水排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冷却塔补充用水,剩余部分排入惠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焊接烟尘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发电机尾气通过内置烟囱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声环境:噪声源设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厂区分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
我分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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