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08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以黑应急发【2024】3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管理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监理 。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乌翠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营房3982.23平方米、储备库756.99平方米及附属配套供电、供水及绿化、硬化等工程;营区新建室外训练场1处、停车场1处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2.5监理服务期限:189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6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2.6 最高投标限价:260,013.98元。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本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上述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黑龙江省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刘绍博
举报电话:******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9.2 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现面向社会各界及潜在投标人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详见伊春市住建局公众号上关于征集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建设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电 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管理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7号
联 系 人:代 慧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田 原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