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4]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024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涉及新河县白神首乡、荆家庄乡、仁让里乡、西流乡、新河镇、寻寨镇6个乡镇的南马庄、东董等30个村******街道翻建等,不涉及新增占地;主要包括道路硬化30793.54平方米,道路******街******街道两侧修缮14405.5平方米,旧水泥路改造52138.66平方米,新建、翻建涵洞11座,涵洞面硬化369.3平方米,太阳能路灯656盏,以及产业区基础配套、扬水点维修、翻建防渗渠、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市新河县县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 招标人:新河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方式:0319-******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雯婷 电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0 00:00至2024-05-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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