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编号:CTZS-2024-228
*重要提示:
******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
******)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
******)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的商家,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
******)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竞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
******银行账户。
竞商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
******)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竞商保证金。请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竞商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客运段2024年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
1.2项目地点:重庆客运段担当的13对普速列车
1.3项目规模:利用重庆客运段担当的13对(含套跑车次)普速列车经营资源,实行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采购供应、存储、销售一体化经营。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经营不含列车餐饮服务、水果经营销售等项目。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需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相关规定。(以上规划仅作参考)
2.招商依据
******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
******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重庆客运段2024年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
1包件:重庆客运段担当的6对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销售:K73/4/2/1次重庆北-上海南-重庆北、K201/2/3/4次重庆北-广州白云-重庆北、K1077/8/5/6次重庆北-宁波-重庆北、K355/7/8/6次重庆北-深圳东-重庆北、5609/10次重庆北-秀山-重庆北、K9509/10次重庆北-秀山-重庆北,经营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包件:重庆客运段担当的7对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销售:T10/9次重庆西-北京西-重庆西、K191/2/3/4次重庆西-广州白云-重庆西、T238/7/5/6次重庆西-昆山-重庆西、Z223/4次重庆西-西宁-重庆西、K1154/3/2/1次重庆西(北)-杭州-重庆西(北)、5629/30次重庆西-遵义-重庆西、5638/03/02/01次重庆西-万州-巴中-重庆西、5612/1/35/36次江津-内江-昭通-江津,经营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注:K1154/3/2/1次,目前执行分号图,图定为重庆西至杭州,12月27日始发恢复到重庆西。5612/1/35/36次,由重庆西站车队管理。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
************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5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2023年度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竞商人应提供在招商会前半年内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原件备查。
4.6竞商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或是经地县级(含铁路卫生监督所)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采集资料。招商会上提供原件备查。
4.7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4.8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竞商。
4.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条款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商价3个月的承包费。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商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经营,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3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4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为中商价的3个月承包费用,预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40天。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该款项可用于承包费的抵扣。
5.5发生铁路运输政策调整或招商人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包件不能继续履行时,在双方结清合同约定且实际发生的所有款项后,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5.6承包管理费按自然月结算,中商人于次月20日前以转账支付方式向招商人缴清上月的承包费,根据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实际开行旅客列车趟次×合同单价计算,为应交承包管理费。
5.7因塌方断道及上级运能调整等原因中断经营的,减免中断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因车次取消不再开行的,则免除该车次剩余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如因中商人违规经营等原因导致经营中断的,承包经营管理费不予减免。
5.8春运及日常临时加开的直通、管内普速列车以及旅游专列售货业务因开行时间不确定,不纳入本次报价范围,其定价方式为:
①加开的直通普速列车趟承包经营管理费=直通普速列车中商价的总和÷直通图定普速列车中商对数÷365,有客调命令能确认为单向客流的再×50%核算;
②加开的管内普速列车趟承包费=管内普速列车中商价的总和÷管内普速列车中商对数÷365,有客调命令能确认为单向客流的再×50%核算。
5.9中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10中商人提供的商品(预包装食品)及服务与招商文件约定的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1)安全管理: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原则上,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后报备招商人,并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开展业务工作。
(2)仓储管理: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用于储存预包装食品的库房场所由招商人提供,分别是重庆北客技站商品库房及值班室188.97㎡一间由1包件中商人使用、重庆西客技站商品库房及值班室3间共计124.3㎡(商品
************办公室按照招商人“5S”管理要求,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因工作需要,中商人库房使用的水电费由招商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招商底价中。
(3)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商品出入库房及配送上列车的搬运,从客技站库房到库停列车上的运输由招商人负责。招商人对中商人的整个配送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4)设施设备管理:列车上销售的售货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售货车不得超过一辆。中商人需进入客技站运输商品的车辆由招商人负责协助中商人办理客技站、车站进出入证件。
(5)预包装食品进货及销售:①预包装食品进货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进货在招商人上级批复的品种(参见《重庆客运段列车商品售价表》)中,中商人如新增进货品种,需将进货品种、商家资质、检验报告等向招商人申报,经招商人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②中商人须协助完成招商人上级部门指定的帮扶任务和政策性的商品。③上级部门有其它临时指定事项商品。④招商人临时加开的军运及上级指定的列车由招商人担当时,招商人在中商人购买的预包装食品,中商人与招商人据实清算。
(6)列车销售价格:由招商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
(7)售货人员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列车不超过两名售货员。
销售商品须遵循以下原则:
******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商品以及“三无”等商品。其中,饮品类应为矿泉水、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饮料、固体饮料、乳饮料、非烈性酒类等;休闲商品应为糖果、干果、膨化食品、烘焙食品、肉制品等。
②所有商品规格不得超大超宽,单品重量不超过1KG,商品包装为非硬质包装(玻璃、硬质金属等包装商品不上车,易拉罐除外)。商品应当以绿色产品为主,避免过度包装商品。
③对车厢环境影响较大(较大气味、果皮较多等)的商品和餐食(如自热小火锅等)不得选择。
④商品“一货一签”,具有招商人规定的标识(由中商人负责制作粘贴)。
⑤销售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商品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8)人员管理
竞商人应具备承担本招商经营业务生产运营能力,应具备运营该业务的团队,竞商1包件的竞商人须具备33人以上(含)本公司员工,其中售货员占员工总数的70%以上,仓库管理员4人,以上,列车预包装食品专业管理人员至少2名。竞商2包件的竞商人须具备45人以上(含)本公司员工,其中售货员占员工总数的70%以上,仓库管理员4人,列车预包装食品专业管理人员至少2名,须提供完备的用工管理、配送作业程序、配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制度,在合同中明确。
①中商人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库管、装卸、搬运、配送、管理、销售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销售商品。中商人自行承担销售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定劳动合同,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与招商人无关。中商人不得以重庆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
************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②中商人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人监督)后方可上岗,须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从业人员离职后必须收回其制服、胸牌、健康证、上岗证等物品。
5.11竞商人中商后须熟知重庆客运段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人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12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其从业人员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自行负责其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13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4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销售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商资格。
5.15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列车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因盲目作业,出现危险或事故的,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5.16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招商人协助中商人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
5.17竞商人须承诺在中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严格按照招商人规定的时间开展业务,逾期未完成,取消中商资格。
5.18招商人春运期间及日常加开的临时普速列车售货要求按照中商人要求承担。
5.19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20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综合评分评审的评审方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19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完成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
******)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竞商报名表(同时发送电子版)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6)转账凭证复印件(注:电子版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0元,纸质版招商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间内,先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得到通知后现场进行购买,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张老师”。售后不退,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账户缴款)。
8.2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竞商报名表式样附后或电询电子版)
9.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
******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层)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招商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55号铁路综合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编:610051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
******
邮箱:
******
******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招投标业务营销热线:028-
******、028-
******
附件:
CTZS-2024-228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