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C-0316-2025-FG0003
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下属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电建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及附属设备******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电建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境内,风电场区域地貌单元为丘陵地貌,地形较为起伏,地势较为开阔,地貌成因类型为丘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安装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配置15MW/60MWh储能系统,通过110kV集电线路接入平山湖330kV升压站。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电建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所涉及包括塔筒本体(含法兰)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具体为塔筒平台及平台盖板、内部爬梯及爬梯支架、导电轨、塔筒照明系统(含灯具、线缆等)、塔筒门及散热通风装置、外部人梯、电缆支架、所有塔筒及基础段所需的螺******消防灭火器具、塔筒门锁)、电气接线盒、下段塔筒散热轴流风机(数量以图纸为准)、连接射钉(数量以图纸为准)等,以及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安全标识牌。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合同范围内已明确的出厂前的设备组装、现场指导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及售后维保服务等,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提供五年的质保期服务。
3.采购数量与价格
单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含内附件)重量为347.232吨;16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含内附件)总重量为5555.712吨。最终重量以塔筒生产图纸为准。本标段为固定总价合同。
4.交货时间:首批2025年8月25日前供货到场3套;第二批2025年9月15日前供货到场5套;第三批2025年10月15日前全部供货完成;具体发货数量及时间根据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中电建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各机位点买方指定位置。
6.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中标人应对已有运输线路进行仔细查勘和采购方新修道路标准研究,并提供详细的路勘报告,对道路分界点前所有路障、空障、桥涵进行拆除或加固,必要时对重要桥梁进行检测,确保运输安全顺利。中标人应按照路况采用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车辆(特种运输车辆等),招标人或买方认为必要时可强制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塔筒运输设备应满足项目运输要求,如牵引车动力不足时,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更换更高马力的牵引车。如因场内道路不满足设计要求造成的运输牵引由招标人(或买方)及其总承包方负责,但牵引方案、设备绑扎加固、安全责任仍由中标人负责。场内道路开工后,按照招标人或买方通知要求,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并提出建议。场内道路全线贯通后,派遣运输车辆,模拟行驶。到达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沿途障碍的清除及运输沿途的杆线改移及费用,平整及维护费,道路破损维护费辅助牵引费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运输过程造成的油、泥污染、磨损、磕碰由中标人进行现场处理,如处理不当,返厂更换。设备到卸货点应由招标人或买方现场确认,48小时内由总承包方调配设备卸货。场内、外道路以风场红线为分界点:道路分界点至每区域机位点均为场内,除此以外为场外,场外道路改(扩、新)建、线路迁改、障碍物清理及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场内道路施工由招标人(或买方)及其总承包单位负责,场内道路运输(含牵引)由中标人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具有独立制造风力发电机塔筒的能力和业绩;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或钢结构制造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制作1******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制造和相应的管理经验,具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制造装备、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及完备的售后保障。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网址为******)右侧快捷入口,切换“新版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6月25日23:59至 2025 年7月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bidweb/#/supplierLogin),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CA办理”模块办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CA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
(2)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投标文件的开启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全流程远程在线开启。投标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各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可编辑WORD、EXCEL、CAD等)发送至邮箱(******)。
投标文件开启后同时邮寄提供纸质版文件2份(即一正一副),须密封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信息:
招标人地址:甘肃省张掖市张掖市甘州区昭武西路和泽馨苑7号楼1单元302,耿先生,******。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招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张掖市甘州区昭武西路和泽馨苑7号楼1单元302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北辰世纪中心A座7层
联 系 人:杨柳、郭晨钟、康锐、马兆晖
电 话:010-******、******、******、******
邮 箱:******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招标采购部
电 话:010-******
邮 箱:******
九、纪检监督机构
************办公室(010-******)提出投诉。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