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吴店园区三路(舂陵大道-二郎麒麟岗)市政配套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XYZY-JSGC202507SZ-******1 一、招标概况
枣阳市吴店园区三路(舂陵大道-二郎麒麟岗)市政配套工程于2025年7月23日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8月13日9时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8月13日完成******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推荐5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99
******.43
******.16
******.47
******.24
质量目标
合格
履约期限
12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D******9
D242084178
D242047418
D242053010
D242092048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339
(鄂)JZ安许证字[2016]013944
(鄂)JZ安许证字[2006]002433
(鄂)JZ安许证字[2015]012403
(鄂)JZ安许证字[2016]014830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经理:亢红艳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鄂******8128
项目经理:高军峰
鄂******9823
项目经理:左一鸣
鄂******8887
项目经理:余明兵
鄂******0629
项目经理:刘光斌
鄂******6290
技术负责人:张良
工程师
F******36
技术负责人:韵冬梅
P******00873
技术负责人:刘飞
H******
技术负责人:余德荣
F******00183
技术负责人:胡开海
XY******
施工员:李兆军
职业培训合格证
************066
施工员:严丽雯
************125
施工员:龙军营
************006
施工员:杨虎
************049
施工员:宋鑫
************342
质量员:曹春黎
************693
质量员:金威
************585
质量员:唐慧挺
************081
质量员:谢军宏
************463
质量员:陈小燕
************052
资料员:李娜
************239
资料员:王学利
************059
资料员:申颖莹
资料员:郝欲佳
************205
资料员:吴红
************106
材料员:王旭
************352
材料员:熊静
************124
材料员:石苗苗
************062
材料员:周建先
************043
材料员:韩红伟
************765
安全生产管理员:王璐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鄂建安C2(2020) ******
安全生产管理员:周杜娟
鄂建安C2(2022)******
安全生产管理员:李志鹏
安全生产管理员:许磊
鄂建安 C3(2020)******
安全生产管理员:王彩峰
鄂建安 C2(2019)******
业绩
(参加过资格认定和评分业绩的均需填写)
投标人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枣阳市春晖小区2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592.260865
胡善策
京山市南环路改扩建工程(温泉路-京山大道)施工
3046.251521
韵冬梅
老河口市酂阳办2020年第二批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三标段施工项目
1514.60
钱晓莉
枣阳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琚湾镇镇区道路改造工程及店招立面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4291.88
赵宏
******街道人行道铺装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615.25
刘光斌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评标室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委员会评审,15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委员会评审,15 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委员会评审,15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对1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李向宇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李风光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17日。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服务中心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李向宇
电话:******
2.******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联谊路2号
联系人:李风光
电话:****** ******建设局
联系人:招投标监管科
******管理局
地址:枣阳市中兴大道与316国道交汇处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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