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5AFGGZ50761
各投标人:
现对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25AFGGZ50761)补疑如下:
提问1.由于技术文件编制要求中对深化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A4板式,行距、字体要求及页边距的限制等)会局限方案文件编制的发挥和效果的展示,请问能否不限制编制形式(板式大小,页面形式等),以达到最好的效果呈现?
答:“深化设计方案部分”可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排版用A3进行排版,并且不受页边距及字体的要求。
提问2.招标文件奖项要求黄山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风景园林学会的金、银、铜奖也属于国家级奖项,请问该奖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园林工程金奖、银奖、铜奖的予以认可。
提问3.我单位为省直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部分在岗职工的注册证书、岗位证书(如建造师证、职称证书、八大员岗位证书等)注册在我单位,但其社保关系仍在省直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此类情况符合住建部《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第二种情形。此类情形的社保关系在本项目投标中是否有效?请贵单位予以明确?
答:投标人需提供由事业单位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社保缴费由事业单位缴纳,则予以认可。
提问4.未明确“深化设计方案部分”是否可以自行决定排版用A3进行排版,并且不受页边距及字体的要求?
答:“深化设计方案部分”可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排版用A3进行排版,并且不受页边距及字体的要求。
提问5.由于深化设计方案效果图和分析图需要更好的表现效果,是否可以不参照第71页建议进行编制?尺寸和排版投标人是否可以根据最佳效果自行定夺?
答:“深化设计方案部分”可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且不受页面大小、页边距及字体的要求。
提问6.招标文件中要求对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1)由于每个省评选的企业综合实力名称叫法不一样,请问我公司由省级住建厅评选省级建筑业百强企业是否认可?
(2)针对信用企业也是对企业综合实力的一种认定,请问我公司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级信用AAA等级证书是否认可?
答:(1)(2)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问7.请问,只承担绿化工程(无建筑资质)的单位是否可以为牵头单位?
答:可以。
提问8.70页要求的字体为宋体,我们如果做分区泡泡图,需要在图片上打字,这个字通常为艺术字,夸张一点的会更出彩。提问:这种艺术字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字体要求,是否有影响?全文件只要涉及字体的是否全部都是要宋体?(分析图上特殊字体示意如下)纸张采用A3或者A4是否有指定要求?

答:“深化设计方案部分”可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且不受页面大小、页边距及字体的要求。
提问9.《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70页中,文件中多次提到“优化方案”、“深化方案”,我们本次设计是针对原初步设计文件中绿化部分提出方案的合理化建议及效果优化展示,是否需要深化到施工图?
答:不需要。
提问10.招标文件第31页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请问:如果该业绩具备合同协议书及验收报告,但是提供不了项目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和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的情况下,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提问11******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3)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
(1)本单位提供满足2021年1月1日后分别获得的两项不同年份的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荣誉,不同年份同一项荣誉分别提供,是否均符合招标文件及评审要求,是否均给予认可?
(2)因本项目为绿化景观类工程,本单位获得经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园林绿化企业50强荣誉,是否符合上述招标文件及评审要求,是否给予认可?
(3)经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学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园林绿化企业50佳荣誉,是否符合上述招标文件及评审要求,是否给予认可?
(4)******委员会,审定颁发的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荣誉,是否符合上述招标文件及评审要求,是否给予认可?
(5)经安徽省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徽省市政优秀企业荣誉,是否符合上述招标文件及评审要求,是否给予认可?
(6)本项目为绿化景观类工程,本单位于******林业局颁发的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颁发时间在2021年之后,该荣誉有效期为2023.11月-2025年10月,请就颁发单位、荣誉类型、颁发时间及有效期综合考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龙头企业标准,是否给与认可?
答: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实力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故第(4)、(6)项不予认可;第(1)、(2)、(3)、(5)项提供的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提问12.本项目一次招标流标,本次招标投标人是否仍然按照此前一次招标的所有补疑内容执行,请明确?
答:以本次发布的补疑文件为准。
提问13.招标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含参建)的景观绿化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黄山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查询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为目前风景园林行业最高奖项。请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证书)是否认可?
答: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园林工程金奖、银奖、铜奖的予以认可。
提问14************建设局下属单位是否可以?
答:如同时提供了合同签订单位委托下属单位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提问15.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格为投标下浮费率,竣工验收报告中可以体现工程造价,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予以认可。
提问16.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施工业绩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针对“(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江西住建云平台上的施工许可查询截图”,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提问17.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我单位承建景芳三堡单元江河汇城市综合体汇中区块景观步行桥和西岸公园工程-景观工程,造价金额为******.00元,施工内容包含景观绿化、园路铺装、景观照朗、智能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园路铺装、无线网络、应急广播)、建筑小品、儿童游乐设施、艺术景墙、配套游览休憩服务管理用房的屋顶花园美化和既有城市设施的提升、美化及改造等。请问我单位此类业绩是否满足?
答:满足。
提问18.本项目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我公司提供定南县城北新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业绩,合同金额约1.8亿元,本项目属于专类公园施工内容为公园形象广场、绿化、景观水系、休闲健身广场、儿童活动广场、健身跑道、山体栈道、观景平台、景观构筑物、给排水及配套服务设施等。竣工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我公司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答:******委员会评审。提供的业绩名称或内容须明确“公园”项目,公园项目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标准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提问19.本项目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园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我公司提供的“定石龙山南区块环境提升工程及灵山路提升改造工程EPO总承包”中标金额约1.8亿元,项目后期名称变更“铜鉴湖公园”,有业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我公司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答:该业绩不予认可。
提问20.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67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含参建)的景观绿化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黄山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本项目第一次招标中关于本项荣誉奖项的疑问回复为:“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园林工程金奖、银奖、铜奖的予以认可。”请问本次招标中关于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评审,获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园林工程金奖、银奖、铜奖的是否仍予以认可?
(2)如我单位承建(参建)的景观绿化项目,获得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江西省优良工程奖(工程类型:园林绿化工程)”,请问该项目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第(1)条予以认可,第(2)条不予认可。
提问21.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图纸内项目名称为“柏堰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与招标文件不符,请问招标项目名称是否以招标文件内“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为准?
答:招标项目名称为“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提问22.招标文件第70-71页,因技术文件编制要求中对深化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A4板式,行距、字体要求及页边距的限制等)会局限方案文件编制的发挥和效果的展示,请问能否不限制编制形式(板式大小,页面形式等),以达到最好的效果呈现?
答:“深化设计方案部分”可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且不受页面大小、页边距及字体的要求。
提问2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建议“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答:不调整。
提问24.请提供方案文本设计或效果图,我单位深化设计需核对原方案设计效果进行优化提升设计。对比原方案效果图,结合CAD图纸能更加准确判断原设计的色彩,物料,空间关系,设计细节等,有助于我单位优化设计。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25.现状公园有高压线通过,请提供电线杆的点位,以便于后期的深化设计,避免景观设计和电线杆产生误判和冲突。
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并自行考虑。
提问26.智能化专业,本次新建监控是否需要接入原有的监控平台统一管理?或者原有监控接入新建的平台统一管理?需要明确原有监控的具体品牌是啥?以防出现跨品牌的对接。
答:现投标阶段暂不考虑。
提问27.智能化专业,请明确本次机房位置?东西区是否共用一个机房?
答:现投标阶段暂不考虑。
提问28.绿化图纸中标注迁移的苗木指场内移栽利用还是迁移到场外业主指定地点,图中标注为迁移划×的是不存在的苗木还是取消迁移保留的苗木,保留的苗木是否需要修剪及养护?
答:图纸内标注迁移及迁移划×的苗木均为场外迁移至指定地点,保留苗木需要修剪及养护,最终以审图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提问29******居民或个体所有的资源需要协调的事宜?
答:不存在。
提问30.本项目临时水电及永久水电的水源及电源是否由招标人负责引入?
答:招标人仅提供水电接引点,其他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222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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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
附件: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雁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 |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铺装广场、驿站、公厕、景观绿化及园路提升改造、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同步含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理,跟踪审计,施工图审查,第三方检测。 |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18000.0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招标项目类别 |
工程 |
| 招标项目所属行业 |
其他 |
| 计划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计划招标时间(填写到月) |
2025年11月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22日 |
| 联系人 |
陈工 |
| 联系方式 |
0551-****** |
| 备注 |
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