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本段规定仅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1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5.2在资格审查当日,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均未被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锁定,且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3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5.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6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近5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以上(含)或工程里程长度为800m以上(含)的新建(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工程施工业绩。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10.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11.投标人的财务、人员和设备等其他最低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