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尚干镇祥谦路(中心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尚干镇祥谦路(中心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 闽建盛招2025第00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标的金额 | 数量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尚干镇祥谦路(中心街)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45.1884万元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特定资格条件①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特定资格条件② |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7.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服务中心2楼)。
8、投标截止
8.1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8.2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10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本项目开标室。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地址: 闽侯县尚干镇
联系电话: 059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2楼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方法:0591-******
******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银行账号: ************1961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