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济南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区一期公区运营观光车等车辆采购已批准,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街道,南至张公柳大街、北至黄河大道。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运营工作,项目运营需观光车等车辆采购。
(2)磋商范围:本项目运营******消防车1辆,电动巡逻车(警灯)1辆,工作车(高尔夫)2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
(5)供货期:接甲方通知后10天内供货完成。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法律法规等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生产的观光车必须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成立至今不足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项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6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承诺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出现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需提供关联关系说明。
4. 信息填报
采用线上信息填报。凡有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将以下有效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一个PDF文档发送邮件【邮件名称统一标注为“邮件日期+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至******(0531-******/******):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营业执照;(3)财务状况表;(4)业绩合同;(5)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截图(上述3.(4)条内容);(6)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或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7)供应商信息一览表(格式自拟,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信息)。
注:************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居小区S-3号商业101号楼111室.
联系人:史经理
******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层1511-3/1511-2室
联系人:赵曌、宋君、葛晓冉
电话:0531-******/******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