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H25-210000-19466-001-001
二、合同名称:******法院食堂保洁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000-19466
四、项目名称:******法院食堂保洁服务
五、合同主体
******法院
地 址:鞍山市海城市铁西经济开发区黄河路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市响堂管理区东响委C03-5-7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项目要求1.食堂各类垃圾、废弃油脂的转运、垃圾桶的清洗与保洁;2.食堂各类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及转运:3.食堂就餐大厅内各类绿植的日常养护;4.供应商拟派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履职履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必须持证上岗(健康证)。健康证的办理由供应商自行合理安排,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必须服从所在食堂临时的工作安排与人员调配,如存在实际困难,需与所在食堂及时沟通,协商妥善解决;6.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妥善存放各类卫生工具,做好卫生工具的清洁工作;7.食堂工作范围内所有场所随时保持整洁干净,达到食品安全卫生相关制度要求;8.食堂的餐具清洗、消毒与转运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操作流程不能影响正常的供餐需求;9.食堂的大厅卫生及垃圾转运不能影响食堂正常的工作开展;10.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年龄不超过55周岁,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11.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协商后以签订合同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03,240.00元
合同金额:603,24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5-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6-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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