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智慧运营分公司2025-2026年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ZH00-ZTB-WW-25007
公布日期 : 2025-07-14
招标编号:ZH00-ZTB-WW-25007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智慧运营分公司2025-2026年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项目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智慧运营分公司2025-2026年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项目已由******有限公司智慧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智慧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本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服务工作涵盖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各线路具体信息如下: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起于宁波西枢纽站,终点站为红联站,线路全长约39.60km(左线39.60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4座,其中换乘站13座,平均站间距1721.7m,最大站间距为宁波枢纽站至古林站区间;最小站间距约为0.345km,为翠柏里站至新芝路站区间。全线设一段一场,分别为高桥南车辆段和新棉停车场。设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望春主变电所(1、6号线一期共享,由1号线建成并投入使用)和梅墟主变电所(6号线一期专用)。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起于云龙站,终点站为俞范站。线路全长约39.469km(铺轨长度39.359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1座。最大站间距3728.810m,为明海北路站~俞范站区间,最小站间距819.463m,为邱隘站~盛莫路站区间,平均站间距约1.628km。本工程设3座主变,分别为傅家主变(与规划8号线和K2线共享)、联群主变、樱花主变(与1、3号线共享),线路南端设置与8号线合用的下应南车辆段一座,线路北端设置联群停车场一座。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起于下应南站,终点站为开元路站,线路全长约23.30km(左线23.30km),均为地下线,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最大站间距2126.5m,为鄞州公园南站至庙堰站;最小站间距689.6m,为榭嘉站至洪大路站,平均站间距1280.72m。与4号线合用谢家主变电所,与7号线合用傅家主变电所,线路南端设置与7号线合用的下应南车辆段一座,线路北端设置洪塘停车场一座。
本项目中梅墟主变由6号线一期地保监测实施,联群主变由7号线地保监测实施,傅家主变、下应南车辆段由8号线一期地保监测实施。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智慧运营分公司2025-2026年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监测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6号线一期服务期预计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6号线一期移交运营时间为准;
7号线服务期预计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7号线移交运营时间为准;
8号线一期服务期预计为2025年8月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如遇招标人监测监护管理模式调整,招标人有权提前结束本项目服务期。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同时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上述两个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3.4项”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5)除非特殊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9:00至2025年7月31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7月20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温馨提示:
4.6.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6.2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5. 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2万元。
5.******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5时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
6.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收。
6.3线上投标相关业务咨询:0574-******,技术支持:0574-******,软件支持:******。
7.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8月5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7.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智慧运营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286号
联 系 人:陆奕州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汪淑莉、杨未、王辉云、江明、单琛耘、高琳雯
电 话:0574-******/0574-******
******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74-******
邮 编:3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