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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0-410381-04-01-703539)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河南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河南
源发布时间:2024-05-04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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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3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10-410381-04-01-703539)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4月2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 - 2024年05月0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当年支付中标价的4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二年支付中标价的3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三年,按相关部门的核算价,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工程款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当年支付中标价的4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二年支付中标价的30%;竣工交付使用的第三年,按相关部门的核算价,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工程款

变更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付款方式:原则按照工程节点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节点付款比例为工程合同价款的 75%,待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审定金额的95%剩余5%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支付。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原则按照工程节点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节点付款比例为工程合同价款的 75%,待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工程审定金额的95%剩余5%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息支付。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5、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相关内容随之变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研发楼10层

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方式:0379-******

4、******水利局

监管部******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4年05月04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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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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