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对大力发展水产种业的论述,解决海南省亲鱼保种瓶颈问题,助力渔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守住我省绿色生态发展底线,我厅拟组织开展海南省黎安港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亲鱼保种用海论证项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5年12月15日前。
二、预算金额
不超过173.45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任务要求
1.完成陵水黎安港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亲鱼保种用海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1份;
2.完成陵水黎安港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亲鱼保种用海区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份;
3.完成陵水黎安港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内亲鱼保种用海区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专题论证报告1份;
4.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水文环境调查、水深地形测量等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工作,需满足海域使用论证和环评导则对水文、海水质量、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渔业资源、海洋生物体质量、水下地形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四、报名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五、报价提交材料
参选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胶装)并分别加盖公章:
(一)本公告中“四、报名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三)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服务方案。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参选机构认为有助于本次遴选的其他资料。
六、评定标准
按照附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8日?时-2025年8月22日?时。
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经济发展处丁栋403室。
报价人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进行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上述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八、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发布中选单位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芳柳
联系电话:0898-******
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