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保安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有限公司所属的集中采购唯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现就成都建工第一******有限公司2025年9月—2026年9月保安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采购事项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意向的分供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二、比选项目名称:2025年9月—2026年9月保安劳务派遣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比选项目概况:供应商提供保安人员对比选人所在的成都市玉沙路******消防巡查服务;跳蹬河地块安全保卫服务;解放路一段87号公房门卫服务。
四、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人通过“成建e采”平台发布比选公告,网址为:******。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
(一)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成建e采”平台(******)上已注册的分供商,******有限公司供应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后附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情形、不良信用处罚方式和处罚年限条款)。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等官方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营异常”。
六、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10:30(北京时间)前,在“成建e采”平台(******/)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0:30(北京时间) ;
2、线上递交: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比选申请人需登陆“成建e采”平台(******/)编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完成递交。
3、线下递交:比选申请人除通过“成建e采”平台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外,还需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盖章版的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居中心)6楼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原田园山水酒店电梯上6楼),当线下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规定装订成册、未签字盖章、未密封的。
4、重要提醒:
线上平台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与线下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慎重对待,若线上平台报价与线下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线下递交的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中报价为准。若仅在线上平台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未按要求完成线下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10:30(北京时间) 。
(二)开标地点:******居中心)6楼开标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原田园山水酒店电梯上6楼)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1.成建e采平台(******/);
******有限公司网站(******/);
******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23号
邮 编:610017
联 系 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
十、声明
本比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有限公司
2025年 8月18日
附件条款:
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情形、不良信用处罚方式和处罚年限条款如下:
(一)供应商(或投标人、响应人、比选申请人,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一致)应规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
******有限公司一般不良信用记录:
(1)不遵守交易现场开标、评标纪律,干扰开标、评标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中标后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候选人或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但情节较轻未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到位,经书面催告仍未及时到位,或未履行人员变更手续,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的;
(6)业主对工程、货物、服务提出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的质疑,承包人不回应或回应不及时,拒绝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但未造成损失的;
(7)单次履约评价得分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的;
******有限公司其他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
******有限公司较重不良信用记录:
(1)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交易或承揽工程的;
(2)以他人名义参与交易活动或承包工程的;
(3)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4)违反约定将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5)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该单位的主要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
******集团、下属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的;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书面催促或律师函催告后,仍不继续履行合同的;
******集团、下属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财产损失的;
******集团、下属企业受到行政处罚;
******有限公司其他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列入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有限公司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1)因该单位的主要原因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
(2)参与交易活动中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机构与投标人串通,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4)在一般或较重不良信用记录处罚期内,再次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
(5)捏造、歪曲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集团各公司开展的招投标活动中投诉3次均查无实据的;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
被“信用中国”等官方信用信息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
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市级及以上纪委部门通报的企业;
******有限公司其他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方式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直接委托对象,也不得作为邀请招标、邀请比选、询价、邀请竞争************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自主招标、比选项目的投标。
(三)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为自列入记录之日起 2年。列入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为自列入记录之日起 3年。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为自列入记录之日起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