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航2025-2026年度配餐部食用冰粒、冰杯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管理部作为本项目的采购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项目名称:深航2025-2026年度配餐部食用冰粒、冰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C-E02A-2025-0059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项目需求:
1.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金额146.92万元/两年。
2.需求概况
为保障深外航机上餐食的品质和食品安全,为配餐部采购食用冰粒及冰杯产品。本项目合同期为两年,具体采购需求及产品要求等详见附件1《深航2025-2026年度配餐部食用冰粒、冰杯项目采购文件》。
五、项目限价: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二)供应商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及品种明细表【许可明细中须包含“食用冰或同类产品的相关描述”】。
(2)供应商如为经销商,则须提供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需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者销售合同、有效的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及品种明细表【许可明细中须包含“食用冰或同类产品的相关描述”】。
(三)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报名单位2025年1月至采购公告发布日,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当地所辖社保局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或社保局官网打印含有效验证码的社保明细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如社保为分公司自行缴纳,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为供应商分公司;如属于第三方代缴,则需提供委托代缴合同复印件以及包含人员清单的代缴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四)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真实有效含有食用冰粒或冰杯的相关销售业绩。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采购订单记录等可以体现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食用冰粒及冰杯的项目。如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项目清单、签字盖章页、满足采购要求涉及的相关页,合同时间以签字盖章页时间为准,模糊不清视为无效。
(五)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因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方内部相关人员串通,被行政机关实施的、除警告和通报批评外的行政处罚。
资料提交要求:参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和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之列。
七、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先查看“深航官网-采购招标-供应商须知”内容,并请在确定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情况下,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递交。
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中对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要求(注意密封包装不含快递包装袋)进行封装,可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以下联系人及地址,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2.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工作日8时30分-16时30分。
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33号深航营销楼409室。
5.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评审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33号深航营销楼评审四室。
八、联系人及地址
1.联系人:窦女士
2.联系电话:0755-******
3.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33号深航营销楼409室。4.电子邮件地址:******
特此公告。
九、公告媒介
此公告在深航官网(******)、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各公布渠道发布信息不一致时以深航官网发布内容为准。
附件:1.深航2025-2026年度配餐部食用冰粒、冰杯项目采购文件
2.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分类与标识规范指南
3.冷冻饮品操作规程(试行)
集中采购管理部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