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5FS013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2025年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8日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磋商文件中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6.1及1.6.2更正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内容二:磋商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人员配备中: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1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或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得3分;具有环境或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3分。以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为准;本小项最多得12分。更正为: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1名项目负责人及1名技术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或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每人得3分;具有环境或计算机专业或其他管理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每人得3分。以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复印件为准;本小项最多得12分。
更正日期:2025年7月11日
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查看。由此给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名 称:******委员会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539号
联系方式:刘蓬勃******652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阜阳市天马朝阳大厦十一楼
联系方式:李呈******282
项目联系人:李呈
电 话:******
附件如下:
阜阳市2025年重点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服务项目一包更正公告(1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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