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四川鑫溢顺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
******街道办蓥华山南路6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审批服务区17号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鑫溢顺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
什邡市马祖镇万缘村18组
******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4674m2,租赁已建生产厂房1跨及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四川鑫溢顺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线新建项目”。安装购置安装上料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建设聚氯乙烯塑料板生产线,进行聚氯乙烯塑料板的生产,达到年产聚氯乙烯塑料板500吨的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
本项目购买已建成的生产车间,只按照建设规划图进行设备安装装置即可,因此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内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为施工机械噪声、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主要污染有:
1、废气分析:项目厂房已建成完成,仅设备安装的建设,安装设备及排气系统时有少量施工扬尘等废气产生。
2、废水分析: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和SS。
3、噪声分析:噪声主要是厂房的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噪声,产生时间短。
4、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设备安装时产生的设备包装纸箱。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环境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二、营运期
1、废气
①项目挤塑机安装车间内部,要求企业在挤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对加热挤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捕集,捕集后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碱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经喷淋塔+干燥+二级活性炭废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②投料、混料、破碎、磨粉粉尘:本项目拟设置密闭混料间,投料、混料均在密闭混料间内进行,要求在混料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有效捕集,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水主要为一般生活污水、冷却水。①生活污水:经厂内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已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暂存于废水收集池,定期采用密闭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②冷却水:冷却塔1座,冷却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③喷淋塔废水:定期更换,更换后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固废
①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商;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收尘灰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②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喷淋废物、废矿物油桶经危废暂存间分类分区收集后,全部交给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设危废间,做好“四防”和标示标牌。
4、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自来生产线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65~80dB(A)之间,采取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部,设备经隔声、减震,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其他部门意见
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3-510682-04-01-796625】FGQB-0108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2
四川海河电力2025年风机设计制造新建项目
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蓝天大道8号(57#)一期
四川海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恒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选址于四川什邡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蓝天大道8号(57#)一期进行建设,项目拟在生产区内配置安装车床、磨床、刨床、铣床等设备设施,建设风机制造生产线2条,建成后形成年生产制造风机机组50套的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废气:项目施工期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清扫及装修会产生扬尘和有机废气,通过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排放;装修废气经室内通风换气,确保挥发废气及时扩散。
(2)废水:项目施工期由于工程量少,施工期短,生活污水量少,生活污水依托巨多智能产业园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不会对石亭江水质造成影响。
******居民,项目可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废:项目施工使用涂料或漆料,废涂料或废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由施工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告知施工单位废涂料和废漆桶处理过程中法律责任,不得随意处置。废包装材料运至废品回收站外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焊接粉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刷漆废气等。项目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与焊接、喷砂粉尘共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设置固定焊接区域,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与切割、喷砂粉尘共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经自然沉降、及时清扫,加强厂房通风换气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喷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与下料、焊接粉尘共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由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厂房清洁及职工洗手废水。项目厂房清洁及职工洗手废水经隔油设施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巨多智能产业园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什邡市灵江污水处理厂,由灵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表1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至石亭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床、铣床、切割机、焊机、锯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0~90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得到有效的减小,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桶、含油金属屑。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桶、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3-510682-04-01-829030】FGQB-0288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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