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第二批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先建后补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流程,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第二批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先建后补项目)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47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35号
项目代码:2509-410323-04-01-775903
3、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6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其中包含:
一标段:(1)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西沟村通村组道路项目(预算金额:******.00元)(2)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CA57西磨线道路提升项目(预算金额:******.00元);
二标段:(1)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石寺社区通组入户道路项目(预算金额:******.00元)(2)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孟庄村通村组道路项目(预算金额:******.00元);
三标段:(1)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Y007上高线提升改造项目(预算金额:******.00元)(2)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林岭村通组入户道路项目(预算金额:920422.61元);
四标段:(1)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北岭村通村组道路项目(预算金额:299255.06元)(2)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Y005渠山线西沙至北岭段道路提升项目(预算金额:******.69元)。
注: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均不能超各段道路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石寺镇第二批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先建后补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标段内容为改造提升石寺镇CA57西磨线道路4.25km,改造提升西沟通村组道路13.113km;二标段内容为改造提升石寺镇石寺社区通组入户道路4.34km,改造提升石寺镇孟庄村通村组道路8.33km;三标段内容为改造提升林岭村通组入户道路2.92km,石寺镇上高线改建9.26km;四标段内容为改造提升石寺镇北岭村通组道路0.92km,改造提升石寺镇Y005渠山线西沙至北岭段道路3.37k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6、工程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9、缺陷责任期: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1、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15、评标与定标:(1)评审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3-10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10 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前后,按照************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
2、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0月21日
2、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委员会成员名单:马亚丽******委员会组长)、李灿堂、白素萍、曹春、刘灿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6日
2、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及地点:2025年10月28日,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一室
2、定标办法:票决法
******委员会推荐的3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4、考察:无
5、中标人的比较优势:在资质、信誉、人员配置、技术方案等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项目部组成人员实力较强、履约信誉好。
6、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六、中标结果
******委员会投票,综合比较后确定项目中标人:
中标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通物流园2号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中标价:******.00元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姓名:尚硕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豫******8461
七、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1、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42268.50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新安县石寺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12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评标报告二标段.pdf
******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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