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5〕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49040.25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管网共27.568公里,其中雨水管网9248米,管径d600~d3000,雨水边沟6870.54米;污水管网5815米,管径d400、d500;燃气管网5635.27米,管径De160~De200 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张石引线-阳光大街)。建筑功能:本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在带动区域经济联动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管网建设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发展。
2.2招标范围: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及其相关服务,包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54.0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其中初步设计完成时 间为 2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为 15 日历天) 2.4 其他: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 自 2022 年 4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一项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的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为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资格业绩的业绩规模不作要求);
******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投******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
3.1.2其他要求:1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 09:00至2025-05-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收费标准:900元。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孟英杰、王月娟 ,联系电话: 0312-******、0312-******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办公室
电话:
******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创业路 118 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百楼乡太保营村2967号
|
邮编: |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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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孟英杰、曹坤
| 联系人: |
王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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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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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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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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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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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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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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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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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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